山东鑫越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条铅封生产项目(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鑫越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条铅封生产项目(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8000万条铅封生产项目
建设地点: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常盛街以东、新华路以北交汇处
建设单位:山东鑫越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张其广 17515073772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